闽南网讯 与女网友“一夜情”后,他以持有两人亲密录像为由,向她勒索钱财。昨日,38岁的南安人郭某因涉嫌敲诈勒索罪,被厦门集美区检察院提起公诉。
今年1月,郭某在网上认识了小晴(化名),两人相谈甚欢,几天后相约见面吃饭。过了两天,郭某来到集美霞梧找小晴,并在她单位附近的旅馆开了间房,两人发生了性关系。让小晴没想到的是,之后郭某以“将会连激情视频和裸照一并对外公开”为由,向她勒索钱财。小晴信以为真,遂向郭某汇去了3500元。得手后,郭某仍不罢休,继续威胁要钱,小晴最终选择报警。2月25日,郭某在某大排档和另一名女网友见面时,被警方抓获。(本网记者 许茵茵 通讯员 李翼 陈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