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从市生态环境保护局获悉,继去年底我市依托集中供热低压及中压蒸汽,全面淘汰三大印染集控区燃煤锅炉后,今年我市再发力,计划今年基本淘汰工业园区内燃煤锅炉,明年全面完成燃煤锅炉升级改造和淘汰整治。近日,市经济局、生态环境保护局、财政局和市场监督管理局四部门联合发布了《石狮市燃煤锅炉节能环保综合提升工程实施方案》。
据悉,今年10月1日起,在用的10蒸吨/小时以上燃煤锅炉将执行新的《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要求,明年7月1日起,在用的10蒸吨/小时以下蒸汽锅炉及7MW及以下用热水锅炉执行该标准,相比2011年的旧标准,新标准在内容上增加了燃煤锅炉氮氧化物和汞及其化合物的排放限值,并提高了SO2等各项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受限项目增加、排放要求更严,意味着企业在锅炉减排上需要投入更多的资金来提标改造,无法达到排放标准的锅炉面临淘汰。”市环保局有关人士说。
面对即将执行的新标,我市坚持以生态优先的理念指导燃煤锅炉升级改造和淘汰整治工作,根据上述实施方案,到2015年,基本淘汰工业园区内燃煤锅炉,确实无法淘汰的,必须按规范建设投运除尘、脱硫和脱硝设施,确保稳定达标排放。到2017年,除必要保留外,全市城市建区、大气污染源头敏感区、大气聚集敏感区基本淘汰10蒸吨/小时及以下的燃煤锅炉。禁止新建使用上述燃料的项目,已建成但不符合要求的,限期于明年6月底前全部淘汰或改用电、天燃气、石油液化气等清洁能源。
另悉,我市现有在用燃煤锅炉72台、停用228台,其中10蒸吨/小时以下的燃煤小锅炉约占79.67%以上,整体能效水平较低,其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尘排放量分别占全市工业排放量的34.4%、15.1%、32.2%。通过实施全面提标改造或淘汰整治燃煤锅炉,实现减排增效,对打造“生态石狮”起着十分重要的意义。(记者 林恩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