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片被好友AI恶搞后发至社交平台,并配上嘲讽文字,导致社会评价降低,遇到这类情况该如何维权?近日,石狮市人民法院化解了一起类似纠纷。
据悉,张某与陈某本是相识多年的好友,但在相处过程中,双方因行程安排、费用分摊等生活琐事不断产生分歧,矛盾日积月累,隔阂越来越深。心生不满的陈某没有选择沟通化解矛盾,反而借助网络发泄情绪。此后,陈某多次在张某发布在社交平台上的视频评论区,发布张某的丑照以及利用AI技术合成的恶搞图片,还配上带有嘲讽、贬低性质的文字。这些被刻意丑化的图片和不当言论在社交平台传播后,使张某遭到身边亲友议论,个人社会评价大幅下降,身心也承受了巨大压力。
张某多次私下与陈某沟通,要求对方删除相关内容,可陈某始终置之不理。无奈之下,张某以陈某侵犯自身肖像权、名誉权为由向石狮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陈某删除全部侵权内容、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失1000元。
案件受理后,考虑到双方是昔日好友,矛盾由日常琐事引发,直接开庭判决容易进一步激化矛盾,于是经过双方同意后将案件分流至经验丰富的调解员老蔡调处。
调解初期,双方情绪对立严重。面对调解僵局,老蔡转换思路,采用“背靠背沟通+面对面协商”的方式开展工作。一方面,向陈某逐条解读民法典中关于肖像权、名誉权的法律规定,明确告知其未经当事人许可,擅自制作、传播丑化他人的图片,造成当事人社会评价降低,已经构成侵权,必须承担相应民事责任;另一方面,耐心安抚张某的情绪,劝说其念及多年情谊,给予对方改过自新的机会。
在老蔡的释法明理与耐心劝导下,陈某终于认清自身行为的错误与危害,主动向张某诚恳致歉,并承诺立即删除平台内所有侵权图文。张某也选择谅解对方,主动放弃精神损害赔偿的诉求。最终,双方握手言和,顺利达成调解协议。
法官提醒,随着AI技术普及,AI换脸、AI合成图片成为很多人娱乐消遣的方式,但技术自由绝不等于行为自由,互联网从来不是法外之地。如果遭遇此类侵权,可先截图、录屏留存证据,向平台发起投诉;若问题无法解决,可通过向法院起诉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记者 吕沐华 通讯员 蔡玉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