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8日,石狮市第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石狮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民生实事项目人大票决制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旨在更好地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优势和作用,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提升民生实事项目决策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水平。依据《实施办法》,在广泛征集意见建议基础上,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对市人民政府提出的民生类公共事业候选项目进行审议、投票决定,确定正式项目,交由市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并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
广泛征集民生实事项目
《实施办法》明确,民生实事项目征集工作一般于每年下半年启动。在民生实事项目的征集上,一方面由市人民政府通过多种途径向有关部门和社会广泛征集民生实事建议项目,公开征集时间不少于一个月;另一方面,由市人大常委会通过组织人大代表开展视察调研、座谈交流和委托街道人大工委、镇人大主席团征集等形式,依托人大代表履职平台等渠道,广泛收集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民生问题,结合梳理人大代表意见和建议,向市人民政府提出民生实事建议项目。
据悉,确定和实施的民生实事项目,着重体现普惠性、公益性、均衡性、社会效益性,聚焦托育、教育、就业、医疗、养老、住房、社会保障、环境治理、基础设施建设等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领域,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民生实事项目一般为当年度能够完成或取得阶段性成效的项目,项目确需跨年度分步实施的,应明确每个年度的进度目标。
票决确定民生实事项目
《实施办法》指出,石狮市人民政府将民生实事初步候选项目及时报送市人大常委会征求意见,经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各工委室对民生实事初步候选项目进行研究论证、提出意见,市人大常委会党组研究后送交市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认真研究吸纳市人大常委会的意见,对民生实事初步候选项目进行修改完善,并报市委研究同意后,提出民生实事候选项目形成情况的报告,按法定程序提请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
石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对市人民政府提出的民生实事候选项目形成情况的报告进行讨论,提请市人大常委会会议进行审议、投票决定。市人大常委会会议票决民生实事候选项目时,采用电子表决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票决。赞成票获得市人大常委会全体组成人员过半数的,确定为民生实事正式项目。票决结果向会议公布,并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开。
闭环监督项目实施全过程
民生实事项目经票决确定后,市人民政府及时制定项目实施计划,明确分管领导、责任部门、时序进度,工作要求,落实政策和资金保障,并报送市人大常委会。市人大常委会将民生实事项目实施情况列入年度监督工作计划。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根据市人民政府项目实施计划分解情况,提请主任会议研究后实施。市人大常委会各工委室按照职责和工作需要,运用听取汇报、实地视察、专题调研等形式,对项目实施进展情况开展日常跟踪监督,加强项目实施全过程监督,发现的问题及时交由承办单位研究处理,推动项目如期高质量完成。对于跨年度实施的项目,列入下一年度监督工作计划持续开展监督。
《实施办法》明确,石狮市人大常委会将于每年1月组织人大代表对上一年度民生实事项目实施完成情况进行集中视察或专题调研。每年2月召开的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上一年度关于民生实事项目实施情况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每年将筛选若干项民生实事项目实施情况,提请市人大常委会会议进行满意度测评。满意度测评结果将向市委报告,向市人民政府、市监察委员会、市人大代表通报,并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开。(记者 林富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