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345·民生咨询
1.孩子正读幼儿园,今年春季开学前已申请休学进行康复治疗,是否需要缴交一半学费?
答复:根据文件要求,幼儿缴费后未入学或在开学后两个月内(含两个月)要求转园、退园、休园的,幼儿园应按缴费的50%退还保育教育费。今年下学期未入学未缴费的,不需要缴交一半学费。如有疑问可拨打83068869、88792455咨询。
2.更换姓名后,如何将保安证改名?
答复:保安证均由泉州政务服务中心“公安局”窗口办理,请携带相关身份证件及保安证前往该窗口咨询办理,可关注“泉州行政服务”公众号进行预约。
3.生育险断缴后能否申请生育津贴?
答复:根据《市人社局 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市生育保险工作的补充通知》《福建省医疗保障局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等系列文件的有关规定,生育时,个人及所在单位均按规定及时、足额缴费的,可按规定享受生育待遇及生育津贴待遇。生育保险断缴后无法享受生育待遇及生育津贴待遇。
4.新成立的公司要给员工缴纳“五险”,如何办理相关手续?
答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等法律法规,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贵单位可携带营业执照、《失业保险参保单位信息登记变更表》、单位公章、相关人员身份证等材料到五险经办机构办理开户和参保登记手续,并到税务部门办理开户和缴费业务。五险办理窗口地址为石狮市宝盖镇濠江路1398号政务服务中心一楼C区;税务办理窗口地址为石狮市宝盖镇濠江路1398号政务服务中心2楼E区、F区。具体情况可致电88781025(失业保险)、88596287(养老、工伤保险)、83010969(医疗保险)和82229001(石狮市税务局)进行咨询。(国良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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