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保驾护航。石狮法院利用专业的审理团队与全能的辅助团队相结合的方式,联合多部门构建全方位未成年人司法权益保护体系,开启未成年人审判工作新征程。
据了解,石狮法院根据少年审判工作的特点,打造专业的审理团队,确定少年法庭办公室成员17名,专门审理、执行涉少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案件,同时邀请妇联组织、共青团、教育机构的工作人员8人担任人民陪审员,实现审判人员专业化。
与此同时,石狮法院还通过聘任家事调查员、合适成年人、家事特邀调解员等形式,不断打造全能的辅助团队。据了解,石狮法院建立了家事案件社会观护制度,聘任4名家事调查员暨未成年人权益保护代表人,委托开展当事人身心状况、家庭关系、经济状况、居住环境等调查工作,为法官裁判提供参考依据。
为教育、感化、挽救涉罪未成年人,保障未成年人、被害人的合法权益,石狮法院自2013年起为未成年人聘任合适成年人。在审理未成年人案件时,如未成年人的法定代理人无法或不宜到庭,将由这些“合适成年人”临时行使“家长”权利,参与未成年人案件的诉讼活动。截至2018年,该院与市检察院共联合聘任47名合适成年人。
同时,石狮法院加强与市妇联沟通联系,广泛发动熟悉法律政策、善于协调沟通、热心为妇女儿童服务的基层社区工作者、法律从业人员、退休党员干部、妇女骨干加入家事纠纷维权志愿者队伍,并聘请了8名“阳光太太”担任家事纠纷特邀调解员。该院以家事纠纷维权一体化基地为依托,在庭前发布离婚案件信息,由市妇联招募志愿者参与调解,形成“内部专职、外部特邀、内外联合”多元调解模式,调动社会各界力量参与家事纠纷调解工作。与此同时,将心理疏导贯穿至涉少案件中,协助修复破损的家庭关系,引导少年罪犯走上正途。2020年以来,该法院共为36名当事人提供心理疏导,其中30名为未成年人。
(记者郑秋玉通讯员蔡玉玲)
版权声明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回到顶部
电话:0595-28985153 传真:0595-22567376 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田安南路536号五楼 站长统计
CopyRight ©2019 闽南网由福建日报社(集团)主管 版权所有 闽ICP备10206509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35120190010
闽南网拥有闽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闽南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