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石狮市城镇燃气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石狮市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决定在全市开展为期3个月的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对全市燃气行业运输、储存、充装、配气及使用各环节的相关企业和居民用户开展拉网式排查,消除一批安全隐患,严厉打击一批违法违规行为,建立健全燃气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机制,坚决遏制燃气安全责任事故发生。
此次整治专项行动重点从7个方面开展。
重点排查燃气场站(调压站、汽车加气站及瓶装液化气灌装站等)、供应站及相关配套设施事故隐患,排查运行10年以上的燃气管道及设施,及时发现治理管道老化、施工影响、违章圈围占压燃气设施等安全隐患。
排查燃气企业现场作业和应急管理情况。全面排查燃气作业制度规范及执行情况,重点检查有限空间作业、检维修作业管理、日常维护保养、设备设施巡视巡检等制度执行情况。排查城市燃气安全应急预案制定及可操作性、实用情况,重点检查应急队伍建设、应急装备和抢险设备配置情况,应急演练开展情况等。
排查液化石油气储存、充装、配送、使用等各个环节的安全。重点排查餐饮场所液化石油气气瓶放置场所及安装情况,整治使用不符合要求或者超过使用寿命的“瓶、灶、阀、管”等情况。
排查人员密集公共场所燃气安全使用情况。全面排查人员密集的大型综合体、医院、学校、酒店及餐饮等场所用气安全情况,严格执行大型综合体每日23时关闭燃气总阀制度,重点排查是否存在地下室用气情况。
排查终端用户用气管理情况。严查用户擅自安装、改装、拆除燃气表及表后管、灶前阀,以及在工程施工和房屋改造装修过程中破坏燃气管道的违规行为,宣传发动周边住户举报违规行为和安全隐患。
排查是否依法与餐饮场所签订供用气合同,对不符合安全用气条件的是否拒绝供气,是否落实对燃气用户的安全用气宣传和对燃气设施的巡检责任。
排查燃气企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严厉打击燃气违法违规生产经营行为,严厉打击非法经营、储存、倒灌、分装、销售瓶装液化石油气等行为,严厉打击“黑气点”。
《方案》要求,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明确分管领导和具体联络人员,落实专项行动的具体责任。各职能部门要督促燃气经营企业立即开展自查自纠行动,对发现的隐患立即整改,消除安全隐患。
(记者洪诗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