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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狮:力争“十四五”期间培育18家标杆示范企业

来源:石狮日报 2021-04-06 09:56 http://www.mnw.cn/

  石狮将围绕纺织鞋服、机械装备、食品药品、新兴产业等支柱产业和重点发展产业,遴选一批引领作用大、生产技术新、创新能力强、发展潜力好的骨干企业,实施“1+1”培育行动计划(即龙头领军标杆和“专精特新”标杆),集中资源,加大在生产技术改造、重大技术攻关应用、高端人才引进培育等方面的支持力度,加强在政策落实、产学研合作、融资需求、企业用工等方面的服务,力争在“十四五”期间,培育产值超百亿元民营企业3家、新增挂牌上市企业5家、省级“专精特新企业”10家,培育形成一批主业突出、行业引领能力强的示范企业,树立全市企业高质量发展的标杆,形成较为成熟、有推广价值的促进企业发展的模式,为广大企业实施创新转型提供借鉴和示范,引导更多企业走高质量发展之路。这是市委市政府日前出台的《石狮市培育标杆示范企业专项行动方案》提出的。

  据悉,我市开展的培育标杆示范企业专项行动将每年进行滚动评选,动态管理。在培育数量上,龙头领军标杆企业将从纺织鞋服产业遴选5—10家,从机械装备、食品药品和新兴产业各遴选3—5家建立龙头企业培育库,争取认定标杆企业8—15家。“专精特新”标杆企业将遴选10—15家专注于细分市场、创新能力强、市场占有率高、掌握关键核心技术、管理水平较高、质量效益优、发展潜力大的中小企业,建立“专精特新”企业培育库,争取认定标杆企业5—8家。

  我市还将采取七方面措施支持标杆示范企业发展。在发展培育上,建立市领导、市级相关部门、各镇(街道)与培育企业“一对一”三级联系工作机制,不定期召开部门联席工作会议,协调解决标杆企业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为标杆企业开展“直通车”服务。对标杆企业实施的示范性、带动性项目实行专班服务指导,给予“一企一策”帮扶支持。

  同时,加强要素保障。鼓励标杆企业加强产业链升级项目储备和实施,土地、资金、能源、环境容量指标等重点要素向标杆企业重点项目倾斜。优先安排政府标准厂房或盘活的闲置厂房保障标杆企业扩大生产项目。对有增资扩股需求的标杆企业,优先推荐资本运营公司进行对接,帮助引进股权投资,对纳入挂牌上市后备企业资源库的标杆企业,实行专班服务指导。探索与银行机构组建产业发展基金,重点支持标杆企业加快转型提升、做大做强。

  鼓励创新发展。引导标杆企业加大科技投入,对我市标杆企业获得省级企业研发经费分段补助的,按其研发经费投入增长增量部分,在落实省定企业研发经费分段补助的基础上,本级财政再按承担部分的50%给予增加奖励,每家企业每年最高补助100万元。鼓励标杆企业开展产学研合作,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对标杆企业购买高校、科研院所科技成果、专利技术,企业在获得技术合同交易补助的基础上,本级财政再按补助金额的50%给予增加奖励,单个项目补助金额不超过100万元,同一企业每年度奖励额度不超过200万元。

  加大技改补助,鼓励标杆企业深入实施“机器换工”,积极利用大数据、物联网、云计算、工业互联网等信息技术,提高智能制造水平。对标杆企业实施的技改项目,优先推荐申报国家、省级和泉州市重点技术改造项目和重大装备国产化项目。在享受我市工业技改资金补助时,在原有奖励金额的基础上,上浮10%给予奖励,最高奖励限额仍按原有政策执行。同时,对标杆企业获得银行新增技改贷款支持的,给予企业贷款利率1%贴息。

  鼓励规模发展。支持标杆企业优化结构,促进规模倍增。自标杆企业认定年度起3年内,对年产值增速达20%以上的标杆企业,且企业对地方财政贡献连续保持稳定增长的,按当年比上年度地方财政新增留成部分,给予50%奖励;对年销售产值首次达10亿元、50亿元、100亿元的企业(或企业集团)分别给予30万元、50万元、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支持兼并重组。鼓励标杆企业通过兼并、收购、联合、参股等多种形式开展兼并重组及投资合作。在资产重组过程中,通过合并、分立、出售、置换等方式,转让全部或部分实物资产以及与其相关联的债权、债务和劳动力的,涉及的货物、不动产转让行为不予征收增值税(营业税)和交易手续费。标杆企业对本市企业进行兼并重组,以及对省外或境外企业等进行并购重组,新增地方财政贡献部分,由本级财政给予100%奖励;标杆企业与央企、国企、知名外企开展兼并重组、股权合作等,且兼并后培育企业注册地和税收仍在我市的,新增地方财政贡献部分,由本级财政给予100%奖励。

  巩固人才支撑。依托各产业联盟和行业协会,每年组织标杆企业主要负责人、新生代企业家和高级经营管理人才参加国内外培训学习、高端论坛、招商引智、展览展会等活动。指导标杆企业参与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企业评定工作,对获评并实际开展实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的企业最高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优先推荐标杆企业纳入泉州市高层次人才自主评价试点企业,直接纳入石狮市实业人才自主举荐名单。(记者许小雄)

原标题:《石狮市培育标杆示范企业专项行动方案》出台 力争“十四五”期间培育18家标杆示范企业
责任编辑:凌芹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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