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巡察工作部署要求,经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并报市委批准,从2021年2月24日开始,开展七届市委巡察“回头看”第一批巡察,巡察对象为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运输管理所、卫生监督所、不动产登记中心、自然资源综合执法大队,巡察时间20天左右。日前,3个巡察组已进驻巡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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