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石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中小微企业在2020年6月至2020年12月期间,吸纳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离校两年内高校毕业生和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可登录“福建省补贴性职业培训管理平台”申领以工代训补贴,按每人每月500元标准补贴给企业,最长可达6个月。
本次补贴对象为所有新吸纳特定群体的中小微企业。特定群体类型共分为四类。其中,就业困难人员是指进行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登记,并办理《就业创业证》的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是指进行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登记,并办理《就业创业证》的人员;离校两年内高校毕业生(含留学归国的中国公民)是指离校期限从国家承认学历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证书(含教育部认证的国、境外学历)落款日期算起,并进行实名登记的人员;登记失业人员就业是指进行失业登记,并办理《就业创业证》的人员。
据了解,吸纳特定群体以工代训补贴按每人每月500元标准补贴给企业,最长可达6个月(劳动者在不同生产经营主体就业的,申请补贴的月数总和不超过6个月)。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请于2021年3月31日前登录“福建省补贴性职业培训管理平台”,并填报相关申报资料。需要提醒的是,以工代训补贴与2020年困难企业稳岗补贴不重复享受,企业同时享受以工代训及困难企业稳岗补贴政策的,优先发放以工代训补贴,再发放以工代训补贴与困难企业稳岗补贴的差额。(记者周进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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