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石狮市拨付首批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项资金141.9万元。其中,以工代训补贴903人,累计补贴2530人次,兑现补贴126.5万元;企业岗前/岗位技能提升培训154人,兑现补贴15.4万元。
根据《石狮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要求,今年来,石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广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构建多元职业技能培训载体、创新职业培训内容和方式、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基础能力建设。对企业新招用人员(与企业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且自招用之日起1年内)开展岗前技能培训,取得培训合格证书的,按每人800元标准给予企业培训补贴。鼓励企业对与我市结对帮扶的宁夏等地区籍贯的来石务工人员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取得培训合格证,按每人1500元给予企业补贴。
在大力推进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的同时,石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还扩大以工代训范围,对受疫情影响出现生产经营暂时困难的中小微企业,组织职工开展以工代训的,给予企业以工代训补贴;对中小微企业新吸纳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离校两年内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开展以工代训并进行实名制登记的,根据新吸纳人数给予企业以工代训补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就业扶贫车间等各类生产经营主体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以及参保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就业,开展以工代训并进行实名制登记的,根据吸纳人数给予生产经营主体以工代训补贴。(记者周进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