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石狮市经济局获悉,根据《市经信委 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17年完工投产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即日起,石狮市正式启动2017年完工投产项目入库申报工作。申报企业请于12月20日下午下班前按通知要求将纸质材料(一式4份)报送至石狮市经济局工业股,并将电子版申报材料发送至工业股邮箱ss88713548@126.com。
据了解,项目单位为在泉州市范围内办理工商注册登记、依法纳税的规模以上法人企业或分支机构;申报项目要求在工业投资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或核准),并在2017年度完工投产;申报项目纳入统计部门统计。申报过程中,项目单位应提供泉州市2017年企业技术改造完工投产项目情况表、工商部门营业执照复印件、备案表或核准文件复印件(项目有变更的应附工业投资主管部门出具的备案/核准变更函)等材料(加盖企业公章),并于12月20日前按通知要求将纸质材料(一式4份)报送至石狮市经济局工业股,逾期不予受理。(记者 周进文 通讯员 蔡奕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