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石狮人民政府办公室下达《2017年促进就业工作目标责任制任务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2017年城镇新增就业人数1.35万人;城镇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180人(其中城镇就业困难对象再就业60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0.8%以内。
《通知》要求,各镇(街道)要认真贯彻落实《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泉州市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实施意见》等政策文件,进一步细化完善政策举措,发挥政策促进就业效力;要引导高校毕业生、农民工、退役军人和就业困难人员充分就业,不断提高就业率;要扎实开展转移就业脱贫行动,做好农村贫困家庭劳动力转移就业创业、职业培训、人才智力精准帮扶,多管齐下精准解决贫困人口就业增收问题;要坚持创业示范引领,搭建创业创新平台,促进创业带动就业。
同时,各镇(街道)要适应新的形势任务要求,进一步加强对就业工作的领导和统筹协调,强化统一领导、分工协作、共同推进的工作机制。各相关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共同做好就业创业工作。市促进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将按照《福建省促进就业目标责任制督查考核办法》,适时对各镇(街道)促进就业目标责任制完成情况进行督查考核。(记者 周进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