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南网5月19日讯 (闽南网记者 梁君栋 通讯员 蔡坤华) 18日上午,石狮鸿山所户籍民警小陈,可被突如其来的1.2米长弹弩吓了不轻。
正当小陈在为居民办理户籍业务时,突然,一名群众拿着一支弩到办证大厅来。据了解,该名群众姓胡,鸿山人。17日下午,因为身份证遗失到派出所补办身份证的时候,胡在户籍窗口看见张贴的“打黑恶▪缉枪爆”公告,知道了私藏枪支是违法行为。而在多年前,有一个朋友有送给胡某一把弹弩,他没有用一直仍在家里。他思来想去决定将弹弩连同一饮料瓶的钢珠弹上交到派出所。
这把弹弩长1.2米,利用强力橡皮筋将钢珠弹射出去,有一定的杀伤力,弹弩上面还配有瞄准镜,50米开外的人都能看清。
民警对胡先生主动上交弹弩的行为进行了表扬,并告诫凡是私藏枪支弹药的群众主动上交公安机关。
据悉,长期以来,该所深入开展“打黑恶▪缉枪爆”专项行动,利用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全面收缴涉枪涉爆物品。

弹弩

钢珠弹

弹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