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将加强城市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城市管理综合考评体系,落实管理责任和长效措施,不断提高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每年将安排城市管理奖励金100万元用于评先奖优。这是我市日前出台的《石狮市城市管理综合考评实施方案(试行)》提出的。
根据《方案》,考评对象为我市的9个镇(街道)和市直单位(城市管理中涉及的相关城市管理职能部门)。对镇(街道)的考评内容包括“两违”综合治理、市容市貌管理、环境卫生管理。对市直有关部门的考评内容包括市容市貌、环境卫生管理、“数字”案件处置情况。考评工作由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协调组织,市城市管理综合考评中心(以下简称市考评中心)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考评方式上,市考评中心采取明察暗访、实地考评、内业检查等方式开展城市管理综合考评。“两违”考评方面,主要考评拆违进度、内业资料和宣传报道等三个方面。市容管理考评方面,将采取常态考评,按照错时轮班的方式,每日组织考评,随机抽取各镇(街道)2至3条主次干道、街区实施实地考评。专项考评,以问题和任务为引导,不定期对市容重难点问题处置管理、重要节庆日市容管理、重大活动市容保障以及上级安排的阶段性市容整治活动等开展专项考评。回访考评,利用电子政务网、数字城管系统和电话通知等方式,通报考评发现的问题,并组织对各责任单位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整改和反馈情况进行回访考评。环境卫生考评方面,将采取常态考评,每月两轮次随机抽取被考评责任单位管理区域(路段、海岸带)进行实地考评,考评现场即时取证登记,量化评定,将问题函告被考评单位,限期整改反馈。末位必检,每月组织一轮次镇(街道)末位必检考评,考评对象为上月考评所在镇(街道)成绩排名最后一名的村(社区),末位必检单位考评结果计入所在镇(街道)当月考评成绩。互检互评,每季度组织两轮次镇(街道)互检互评工作。专项考评,重要节假日、重大活动以及上级安排的阶段性整治活动等,需要对镇(街道)、市直责任单位环境卫生管理情况开展专项考评。回访考评,各被考评责任单位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所有问题整改,市考评中心组织抽样回访考评,回访考评结果计入责任单位当月考评成绩。
根据《方案》,“两违”综合治理、市容市貌管理、环境卫生管理综合考评年度成绩纳入市委、市政府对各责任单位年度绩效考评内容。对于市容考评,我市将年度安排城市管理奖励金100万元用于评先奖优,每季度根据考评得分排名兑现(总分低于600分的单位不列入排名)。第一系列中心城区(凤里、湖滨、灵秀、宝盖)取前三名,分别获得奖励金6万元、5万元、4万元;第二系列沿海五镇(蚶江、永宁、祥芝、鸿山、锦尚)取前四名,分别获得奖励金4万元、3万元、2万元、1万元。对于环境卫生考评,各镇(街道)保洁经费可预留10%作为年度考评奖惩资金,每季度根据考评得分按五个级次兑现考评资金。同时,市级将根据年度考评成绩排名情况,按镇(街道)系列兑现年度累积考评奖惩资金,即第一系列中心市区(凤里、湖滨、宝盖、灵秀)前三名分别获得年度累积考评资金50%、30%、20%的奖补;第二系列沿海五镇(蚶江、永宁、祥芝、鸿山、锦尚)前四名分别获得年度累积考评资金40%、30%、20%、10%的奖补。(记者许小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