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石狮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队获悉, 根据上级部署,自今年4月1日起,全省启动实施新的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制度。其中,最为显著的变化是,把“外国人入境就业许可”和“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整合为“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
据悉,自4月1日起,全省启动开展新的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申请、受理、审批业务。新的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审批事项,授权各设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外专机构、平潭综合实验区党群工作部以及福建自贸试验区福州、厦门、平潭片区管委会实施。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省直、中直在闽单位向单位所在地的上述机构申请办理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业务。
为保持工作连续性和有机衔接, 4月1日至6月30日为新的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制度实施过渡期。在过渡期间,原有的“外国人入境就业许可”“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与新的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并行使用,但对于新办业务,原则上应按照新的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规定和流程办理。同时,自7月1日起,原有的“外国人入境就业许可”“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一律停止办理,不再发放外国人就业证和外国专家证。有效期内的外国人就业证和外国专家证继续有效,可自愿换领新的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
窗口民警提醒,泉州市对外接受和办理新的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的受理窗口地址为泉州市丰泽区妙云街160号,电话:0595-22135541、22132240。(记者 杨德华 通讯员 陈友义 江友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