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
闽南网 > 石狮 > 石狮新闻 > 正文

女子借名买房未过户 遇官司被查封

来源:闽南网 2017-01-13 09:11 http://www.mnw.cn/

  闽南网1月13日讯 付了近30万首付,花了60万装修,还支付了57个月的按揭款,可因为当初是借名买房,对方遭遇债务官司,导致自己的房子被法院查封。石狮施女士不服裁定提出上诉,申请终止执行。昨日,石狮法院承办法官介绍,一审判决驳回施女士的诉讼请求,而在上诉期内,未收到施女士上诉请求,昨日该案已生效。

  据了解,今年42岁的施女士,户籍晋江,7年前,她打算在石狮购买一套房子,因丈夫在国外,而银行办理贷款需要夫妻二人共同签字,导致无法办理。为此,2009年11月11日,她借用堂哥施先生的身份证,购买了位于石狮市百德康桥的一套房子,并于当日支付预收购房款29.7万余元,至被查封已支付了57个月的按揭款。房屋交付后,一直是施女士入住和使用,60万元的装修费也是施女士负责的。

  随后几年里,施女士也没有去过户,到了2014年10月左右,因其堂哥施先生陷民间借贷纠纷,石狮法院作出执行裁定,对施先生的财产进行查封,其中包括这套还登记在施先生名下的房子。

  施女士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并提供相应的证据材料,其中,包括她与堂哥在2014年10月18日签订的一份《声明书》,载明房子实际所有人系施女士,并说明权责关系,称如果因为施先生个人因素引起其房产损失,施先生愿意负全部责任赔偿其损失等内容。

  石狮法院审理,依据施女士提供的房产报价单、装修押金、垃圾清运费、水电费周转金、管理费等收据票据,以及《声明书》,可认定存在借名买房关系的事实,但是根据物权法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其他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承办法官提醒,借名买房行为存在诸多法律风险,市民须谨慎。因为有的为了规避限购政策、逃漏税等原因,并非所有借名买房行为都会被仲裁机构或法院认定有效。(海都记者 李昌乾 通讯员 庄英材)

责任编辑:朱诗卉
相关阅读:
新闻 娱乐 福建 泉州 漳州 厦门
猜你喜欢:
已有0条评论
热门评论:
频道推荐
  • 安溪县委常委会召开第7次会议
  • 国庆假期 泉州安溪县开放2955个停车泊位
  • 安溪祥华白荇:700人小村走出11名硕博生
  • 新闻推荐
    @所有人 多项民生礼包加速落地快来查收 三峡大坝变形?专家:又有人在恶意炒作 北京新一波疫情为什么没出现死亡病例? 戴口罩、一米线 疫情改变了哪些习惯? 呼伦贝尔现幻日奇观 彩虹光带环绕太阳
    视觉焦点
    石狮:秋风起,紫菜香 石狮:秋风起,紫菜香
    石狮环湾生态公园内粉黛乱子草盛放 石狮环湾生态公园内粉黛乱子草盛放
    精彩视频
    国庆期间,泉州十里黄金海岸将实行交通管制
    国庆期间,泉州十里黄金海岸将实行交通管制
    月满中秋,泉州晋江梧林古村落重现闽南民俗“烧塔仔”
    月满中秋,泉州晋江梧林古村落重现闽南民俗“烧塔仔”
    专题推荐
    关注泉城养老服务 打造幸福老年生活
    关注泉城养老服务 打造幸福老年生活

    闽南网推出专题报道,以图、文、视频等形式,展现泉州在补齐养老事业短板,提升养老服

    新征程,再出发——聚焦2021年全国两会
    2020福建高考招录
     
    48小时点击排行榜
    平潭紫菜秋耕育苗忙 “南洋情书·侨批寄思”主题展开展 厦门 交通银行平顶山分行2项违规被罚 贷款资金 实验区密码服务管理云平台正式投用 赛场取胜文旅添彩 平潭景区免票惠客 车优多App违法违规收集个人信息登通报 为 北港山门前路段国庆假期起试行潮汐车道 中央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发布2026年第三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