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狮市将进一步规范窗口行政审批服务事权、细化量化技术审查标准,建立规范化、标准化行政审批服务自由裁量权运行机制,争取明年3月份全面完成进一步深化规范行政审批服务自由裁量权工作。各部门规范审批自由栽量权意见经审定后予以实施,并向社会公布。这是市政府出台的《石狮市进一步深化规范行政审批服务自由裁量权实施方案》提出的。
规范窗口行政审批服务事权
《方案》要求,要进一步细化事权,对进驻市行政服务中心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存在事项范围包含不同类别的,每个类别要求条件、申报材料都不相同的,要从企业、群众办事角度对每一类型办事事项进一步细分成具体子项目。
分类确定权限。对每一项具体审批和服务事项按鼓励允许类、限制类、禁止类改革审批权力,对鼓励允许类原则上授权审批股办理,涉及复杂或投资体量较大,需提请部门领导审批的不得超过总数的10%;对限制类细化审查条件及标准,规范部门领导签批时限。
逐项逐岗梳理自由裁量权。对每一个办事子项,逐岗排查自由裁量权,逐项细化不同的申报材料、办理流程、办理条件、注意事项等内容,对每个审批环节的责任人、责任岗位细化职责、权限、时限。
实行电子证照材料共享。凡是部门可以通过电子证照数据共享平台查询的证照材料,一律不再要求企业、群众提供纸质证照。
细化量化技术审查标准
《方案》规定,对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按法律法规规定需技术审查的,要切实改革以前审批技术审查无标可循、随意裁量的状况,细化量化技术审查标准。在分类制定标准上,对法律法规规定模糊,存在兜底性、裁量性条款的技术规定,要分类细化每一项具体技术审查标准。在规范专家评审上,对技术评审中涉及组织专家评审的,要进一步明确专家评审的刚性修改意见条款和柔性修改意见条款,规范专家自由裁量幅度。在加强管理监控上,对需由政府部门下属技术审查机构负责的技术评审要进驻市行政服务中心,按照行政审批标准化要求再造流程、规定时限,从收件、审查、办结全流程纳入电子化监察。
加强审批服务全程台账管理
另外,《方案》还要求,要细化现场踏勘标准清单,对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按法律法规规定需组织现场踏勘的,要对有关现场踏勘的政策文件条款进行重新梳理,转化为可执行的标准,形成审查标准清单,推行“打勾式”现场踏勘。
加强审批服务全程台账管理。对重点项目审批服务实行全程登记台账规定,根据项目倒排的时间节点,每个窗口建立一本台账,项目一进入市行政服务中心咨询即进行登记,将审批服务指导、窗口受理、审批情况、要素补件次数及内容等全程录入审批服务平台登记管理;同时,延伸到前期审批环节(如:委托中介服务情况、组织专家评审情况等),切实加强项目审批全过程跟踪服务。
强化审批中介组织管理。各审批中介组织主管部门要出台进一步加强中介服务规范管理的规定。规范中介服务机构的资质管理,重点解决转包、挂靠等“大牌子、小队伍”的问题;规范中介服务和部门窗口对接流程,加强质量管理,建立通报奖惩制度,并严格参照《福建省市场中介组织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规范中介服务时限,明确中介服务具体办理时限,特别是中介服务的修改完善时限、规范收费标准等。(记者 许小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