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环保厅、省发改委、中国人民银行福州支行、福建银监局日前联合下发的《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实施意见(试行)》,我省将对企业环境信用实行评分制,根据评分结果确定信用等级,以不同颜色标志。评分在90分(含90分)以上的企业,评定为环保诚信企业;评分在70分(含70分)-90分为环保良好企业;得分在60分(含60分)-70分为环保警示企业;得分在60分以下为环保不良企业,依次以绿牌、蓝牌、黄牌、红牌表示。被评为环境信用不良等级的企业将在市场准入、融资授信、评先评优、享受政策方面被相关部门实施联合惩戒。
记者15日从省环保厅获悉,截至目前,全省共有2277家企业被列入评价范围,其中省级参评企业386家、市级参评企业1196家、县级参评企业695家,评价工作已进入实质阶段,将于2017年4月底前公布评价结果。(东南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