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3日上午,全国贯彻落实河长制意见视频会议举行,石狮市各相关部门、各镇办有关负责人在石狮分会场参加会议。
会议强调,我国将于2018年年底前全面建立河长制。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总河长,由党委或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内主要河湖设立河长,由省级负责同志担任;各河湖所在市、县、乡均分级分段设立河长,由同级负责同志担任。据悉,福建等8省市已全境推行“河长制”,16个省区市部分实行“河长制”。按照会议要求,已推行“河长制”的省市,要尽快按《意见》要求修订完善工作方案,2017年6月底前出台省级工作方案,力争2017年年底前制定出台相关制度及考核办法,全面建立河长制。(记者 林恩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