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狮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定,石狮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2016年12月16日至18日,在石狮市公务大厦附属楼举行,建议会议议程如下:
一、听取和审议石狮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二、听取和审议石狮市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审查、批准石狮市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与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三、听取和审议石狮市2016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及2017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审查、批准石狮市2016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与2017年财政预算。
四、听取和审议石狮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五、听取和审议石狮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六、听取和审议石狮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七、选举石狮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
八、选举泉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九、选举石狮市人民政府市长、副市长。
十、选举石狮市人民法院院长。
十一、选举石狮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十二、通过有关决议。
(2016年11月23日石狮市第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一次会议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