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执行公开,满足公众(当事人)的知情权和监督权,日前,石狮法院建立了执行信息公开(查询)网(http://zhixing.ssfy.gov.cn)。公众(当事人)可以自助查询案件承办人、失信被执行人、拘留被执行人、扣押被执行人车辆、执行财产处置等执行信息,或是通过执行沟通平台联系执行法官,进行案件查询、咨询,或是其他执行沟通事项,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据了解,在执行案件立案后,石狮法院会在10日内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报告财产令、执行告知书等执行文书。若被执行人未在指定的期限内主动履行义务,亦未按照指定的期限报告财产或是财产申报不实的,符合纳入失信被执行人情形的,该院将依职权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向其发送纳入失信被执行人执行决定书和限制高消费令。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后仍不履行的,该院将对其采取曝光措施。
与此同时,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该院将依职权采取限制出境措施,并扣押其持有的有效出入境证件或是对其持有的有效出入境证件予以宣布作废,被执行人为个人的,被限制出境人为其本人;被执行人为单位的,被限制出境人为其法定代表人。凡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符合拘留情形的,该院将依职权对其采取拘留措施,并请公安局协助查找被执行人下落。
若被执行人名下有机动车但拒不主动交付法院执行的,该院将对其机动车采取查封登记,并请公安局协助查找被执行人车辆位置。若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该院将对扣押到的被执行人名下车辆和查封的被执行人名下的房产进行拍卖处置。
以上信息,公众(当事人)都可以通过执行信息公开(查询)网上的节点查询项进行自助查询,不仅实现执行的公开化,同时也接受公众(当事人)的全面监督。(记者 郑秋玉 通讯员 洪彦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