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群众反映极为强烈的一个社会交通问题,夜间不按规定使用灯光尤其是滥用远光灯现象令人深恶痛绝。在今年政协六届六次会议期间,九三学社曾提交提案建议,加强对石狮地区车辆夜间滥用远光灯的治理。
九三学社提出,目前还有很多司机没有意识到滥用远光灯的危害、没有养成良好的习惯、对对向来车使用远光灯行为进行报复、为炫耀或者用强光逼迫别人为自己让路、一些车主加装所谓的“增光器”或换氙气灯泡让灯亮度大大增加,导致滥用远光灯行为屡禁不止。九三学社建议,我市应加大力度,采取相关措施对这一危害行为予以制止。
九三学社建议,完善相关规定,做好法规保障,对夜间行车车灯亮度作出明确规定,对违规者的处罚也予以明确规定,以便执法者有据可依,同时在机动车年检安全检测时,对私自安装强光灯,不符合《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的车辆将不予核发合格标志。
其次,提高技术鉴别能力,做好技术保障,将乱用、滥用远光灯行为纳入像监测超速一样的监控系统内,一旦发现,立即惩处;加强专项整治,提高整治效率。同时运用多种形式,大力宣传使用远光灯的危害和有关政策法规,教育提醒司机文明行车,如在市区道路醒目位置竖立警示牌或标语。
再次,引入群众监督机制。鼓励广大群众用可视设备,如手机相机抓拍滥用远光灯的车辆,举报给交通部门,交通部门可以设一个专门的微信平台让群众发视频上传举报,让全市人民一起监督。
最后,完善配套机制,发挥联动效应。汽车维修厂应该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规范改装车辆行为,对车主不合法规擅自改装车辆车灯,大幅度增加车灯亮度起相应的连带责任。对驾驶员引入正向的激励机制。如:一年之内没有违法记录者,可考虑减免车辆购置税、驾驶证延期年审、车船使用税等。从与驾驶者切身利益息息相关的各个方面,引导大家自觉遵守并养成良好的习惯。(谢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