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检验机构信息通报,本着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精神,11月2日上午,石狮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执法人员到石狮市协盛花苑一期检查电梯使用情况。
据悉,协盛花苑一期共有两台电梯,使用年限已达15年,检验机构多次派员到现场联系电梯定期检验事宜,但均无人理会,且两台电梯涉嫌为三无电梯(无管理主体、无维护保养、无维修资金)。执法人员经现场核查,发现该花苑其中一台电梯已经拆除,正在更换新电梯;另外一台处于通电状态,仍在使用中。该局执法人员当场查封该台电梯。由于使用单位无人到现场配合检查,该局执法人员把相关文书张贴在一楼层门上。
据了解,根据《福建省电梯安全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电梯使用单位必须有明确的管理主体,使用年限达到15年的,必须委托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进行安全性能技术评估。该局执法人员介绍,我市部分老旧住宅小区由于某些客观原因,存在管理主体不明确、无专用维修更换资金的问题。住宅小区电梯属于公共配套设备,本着“谁受益谁负责”的原则,全体业主都要对所使用的电梯承担连带责任,应该积极参与筹建业主委员会,同时要共同筹集电梯专项维修更换资金。电梯安全关乎民生,业主决不能漠视电梯安全,对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电梯要主动拒绝乘坐。(记者 欧润珊 通讯员 张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