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南网10月28日讯 (闽南网记者 梁君栋 文/图) 今日下午,泉州市委宣传部、泉州市委政法委在石狮市公安局凤里派出所举行“全国学雷锋活动示范点”授牌仪式。
授牌仪式上,出席活动的泉州市委政法委、市委宣传部领导为凤里派出所授牌并颁发证书。

泉州市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曾焕楷为凤里派出所授牌

泉州市委宣传部副部长黄景生为凤里派出所颁发证书

出席仪式领导与凤里派出所全体民警合影留念
被中宣部命名为“全国学雷锋活动示范点”的石狮市公安局凤里派出所,是泉州市学雷锋活动的一个杰出代表,全市各级各单位要向石狮市公安局凤里派出所学习,常年开展学雷锋活动,践行雷锋精神。
仪式结束后,出席仪式领导与凤里派出所全体民警进行了合影留念。全体与会人员在“学习先进典型,践行雷锋精神——泉州市岗位学雷锋活动”签名板上签名,并观摩学习“全国学雷锋活动示范点”凤里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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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全国学雷锋日前夕,中宣部于3月2日向全社会命名公布了第二批“全国学雷锋活动示范点”和“全国岗位学雷锋标兵”名单。石狮市局凤里派出所光荣入选,是福建省被表彰命名的两个集体之一,也是全国被表彰命名的两个公安集体之一。
石狮市公安局凤里派出所成立于1994年,所辖凤里街道商贸发达,有全国第二大布料市场和纺织服装创意园等。辖区常住人口3万多人、外来人口7万多人。建所以来,一代代的凤里民警坚持学习、传承和弘扬雷锋精神,始终秉持着爱民为民、创先争优的优良传统,持续深入组织开展“创人民满意警队、做群众喜爱警察”主题实践活动,做到“民需我做、民困我助、民难我帮”,默默地为百姓守护着平安、传递着温暖,深受辖区群众的肯定和赞誉。继2005年8月25日被国务院授予“人民满意的派出所”荣誉称号后,该所又先后被评为“全国公安机关爱民模范先进集体”,“全国政法系统先进基层党组织”、“全国优秀公安基层单位”、“全国创先争优先进基层党组织”,并荣立集体一等功1次,二等功2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