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获悉,为贯彻落实公安部《关于改革完善受案立案制度的意见》部署要求,强化受立案监督工作,石狮市公安局成立受立案监督中心。9月4日,石狮市公安局受立案监督中心正式揭牌,石狮市公安局局长刘南辉、副局长陈建煌出席揭牌仪式。
改革完善受案立案制度,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受案立案突出问题,是中央全面深化公安改革的重要内容,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社会公平正义,事关公安机关执法形象。受立案改革的总体思路是保持公安机关办案部门分别接报案并即受、即立、即办的现行模式,改进和加强对受案立案工作的监督管理,依托信息化手段,对接报案、受案立案进行全要素、全流程网上记载,实现对各部门受案立案工作的实时监控管理和及时纠错。对经济犯罪案件以及其他易出问题、有争议的案件,由法制部门就是否受案立案进行事前审核监督,从而及时发现和纠正受案立案环节的执法问题,保障依法如实受案立案。
据悉,石狮市公安局受立案监督中心在法制大队加挂受立案监督中心牌子,与法制大队合署办公,增配两名民警、两名协勤人员,实行“一套班子、两块牌子”的运作模式,其主要职责是:警情监督、立案审查、破案监督、卷宗移交和分析统计。受立案监督中心的成立将有效解决不如实受案、不如实立案、降格处理、虚假破案的问题,协调处理各办案单位之间以及该局与其他公安机关之间的立案管辖争议,统计分析全局执法的主要数据,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记者 杨德华 通讯员 黄华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