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市科技与知识产权局获悉,日前,泉州市科技与知识产权局决定组织开展专利中介服务机构扶持工作,凡2016年8月31日前在泉州市辖区内依法设立并开展业务的专利中介服务机构,可申请专利中介服务机构扶持项目的资金扶持。
扶持范围包括四个方面:一是新设立专利代理机构、办事机构,2015年10月1日至2016年8月31日,在泉州注册设立的专利代理机构,且当年内开展业务的,每家给予2万元扶持经费;在泉州注册设立的专利代理办事机构,且当年内开展业务的,每家给予1万元扶持经费。二是代理的本市授权发明专利及通过PCT途径向国外申请并获得授权的发明、实用新型专利,2015年10月1日至2016年8月31日,代理本市发明专利获得授权,每件给予专利代理机构、办事机构补助200元;2015年10月1日至2016年8月31日,代理本市申请人通过PCT途径向国外申请专利获得授权,发明专利每件给予专利代理机构、办事机构补助1000元;实用新型专利每件给予专利代理机构、办事机构补助500元。三是通过2015年度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且户籍和工作单位均在泉州的人员,每人给予2000元的奖励。四是对专利中介服务机构2015年度(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在基础条件、服务能力、工作绩效、社会贡献等方面的工作情况进行综合评价,评价结果为5A的,每家给予5万元的奖励;评价结果为4A的,每家给予4万元的奖励;评价结果为3A的,每家给予3万元的奖励。
据了解,石狮市的申报工作,由石狮市科技与知识产权局对本辖区内的申报项目进行初审。(记者 杨朝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