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狮市将统一科学规划,合理布局,设置小型餐馆点集中经营场所,重点解决好供水、供电、污水排放、垃圾处理、防蝇、防鼠、防尘设施,保证食品安全。各镇(街道)今年也将创建1-3个小型餐馆集中经营示范点或集中经营示范区域。这是市政府日前出台的《石狮市2016年度小型餐馆专项整治提升工作细化方案》提出的。
据悉,我市将采取多项措施对小型餐馆进行分类整治。
规范一批有证小型餐馆。督促小型餐馆业主加大硬件投入,改善卫生条件,规范经营行为,做到有许可证、健康证、保证食品安全的基本设施设备、保持环境卫生的措施和设施、监管信息公示牌和量化等级评定等。鼓励小型餐馆推行“明厨亮灶”行动,加强对小型餐馆餐具的监测,加大食用农产品监测力度,特别要加强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及其周边小型餐馆的监管。
整治一批固定无证和流动小型餐馆。对有固定门店的无证小型餐馆,鼓励业主根据标准进行整改,并督促其限期办证,加强小型餐馆环评工作,对油烟和环境噪声污染进行防治和监督管理。依法整治规范夜市、排档、流动小吃点等,取缔违章占道经营的小型餐馆。对市区主次干道上违章占道经营的饮食摊点,创造条件鼓励和引导食品摊贩进店经营、进入集中场所交易。根据小餐饮服务摊贩管理的有关规定,对通过整改基本符合条件的小摊贩,由镇(街道)划定区域集中经营。
取缔一批条件恶劣的无证小型餐馆。对于卫生条件极差、现场环境受限、设施无法达到安全标准、油烟噪音直接影响周边居民正常生活的无证小型餐馆或流动小型餐馆,由于条件受制无法进行整改后取证的,坚决予以取缔。各镇(街道)配合监管部门引导业主到条件适宜的场所另行取证营业。严惩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根据《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对为无证无照经营者提供场地的出租房业主进行处罚。(记者 许小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