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市印发《石狮市交通违法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决定重点整治三类交通违法行为,以推进交通违法专项整治工作常态化,提高市民文明素质,提升城市文明程度,营造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重点整治的三类交通违法行为主要包括:显见性交通违法类,如乱停乱放、不按道行驶、逆向行驶,客车、公交、的士等随意停车上下客,占道候客,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超员,非机动车、行人随意横穿、闯红灯、行人横跨护栏等;非法营运类,如港田车、残疾车、后三轮及无牌证人力三轮车等非法载客、非法营运行为;校车类交通违法,如超速、超员、不按审核路线行驶,以及校车或接送学生车辆非法改装、改型、拆卸或加装座椅等。
整治的重点区域包括石狮城区主、次干道和主要路口,以及车站、酒店、学校、医院、农贸市场、大型商城、超市等周边道路。
在开展交通违法专项整治中,对于显见性交通违法行为,市公安机关将定期、不定期联合各镇、办开展行动,在整治二轮摩托车、电动车、助力车闯红灯、超员、逆向行驶、驾乘人员不戴安全头盔等违法行为同时,也将加大对行人、非机动车交通违法的整治力度。特别是行人闯红灯、过马路不走斑马线、随意跨越隔离设施,非机动车不按道路行驶、闯红灯、违反规定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并通过电子抓拍等手段,查处机动车在市区主要交通路口斑马线前未按规定礼让行人等交通违法行为。对于机动车乱停乱放现象,我市公安、城管及各镇办将联合行动,重点整治公共停车场周边200米以内路段、灯控路口100米以内路段及右转车道车辆随意停放现象。对为逃避非现场执法,不挂牌、使用假牌套牌汽车乱停放的,一律采取拖吊暂扣处理;对长时间占道机动车将采取锁车轮或拖吊处理。针对三轮车乱象,相关部门每周将至少组织开展1次联合专项整治行动。这方面,服装城客运站、长途车站、客运中心站、德辉路口、狮城国际等路段及周边被列为整治重点区域。
据市“道安办”相关人士介绍,为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常态化,我市启动了“十大专项”整治行动,着重对消防设施、农贸市场、物业小区、小型餐馆、城市“牛皮癣”和线缆乱拉、占道经营、停车难、交通违法、出租车、公益广告共十个专项工作进行整治提升。此次出台的《石狮市交通违法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旨在通过开展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减少交通违法行为,遏制交通事故的发生,改善交通环境,提升市民的交通安全文明素质。
(记者林春凯通讯员黄集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