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南网6月29日讯(闽南网记者 陈玉玲 通讯员 王森森)因摩托车报废手续便捷,越来越多的石狮市民主动将废弃、过期的摩托车送到报废回收点报废。据统计,从今年1月至6月,石狮摩托车的报废数量已达353辆。
近年来,石狮摩托车数量逐年攀升,一些老旧的摩托车也在车辆的更新换代中被逐步淘汰,或者闲置。但因为报废手续繁杂、麻烦,石狮极少有市民会主动申请报废摩托车。去年5月,石狮设立两个摩托车报废回收点,分别设在石狮宏德摩托车销售有限公司、隆胜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地点均在八七路花园城路段。
回收点的设立,大大方便了石狮市民办理摩托车报废手续。数据显示,2014年,石狮没有摩托车申请报废。去年,石狮的摩托车报废数量达200多辆。如今仅用了半年时间,摩托车报废数量成倍增加。
据介绍,应报废的摩托车如果未依法报废,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驾驶已达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处以2000元以下罚款,吊销驾驶证,收缴车辆并强制报废。
石狮公安交警部门提醒,要申请报废石狮籍摩托车的市民,可持本人身份证、车辆行驶证及机动车登记证书,以及要报废的摩托车,到位于石狮两家回收点办理。申请报废的补贴标准是每辆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