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7日上午,石狮市灵秀山森林公园管理处、泉州市森林公安局灵秀山警务室揭牌仪式在灵秀山举行。这意味着,今后,灵秀山森林公园管理处正式进驻灵秀山,开展日常巡查管理工作。石狮市政府副市长张鸰翔、蔡天守参加活动。
据了解,石狮市政府《关于加强灵秀山森林公园保护与管理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已于6月20日正式出台。根据《通告》,灵秀山森林公园范围内的农地、林地、林木、野生动植物、水域等资源及设施,均属保护对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征用、破坏、出让和转让,实施封山育林。灵秀山森林公园管理处一经巡查发现或市民投诉举报在灵秀山圈养放养牲畜、盗砍滥伐林木和新、改、扩建坟墓等违反《通告》的行为,将按相关规定移送相关部门进行处置。
据悉,下一步,石狮市政府将不定期召开专题会议,通报灵秀山森林公园园区保护与管理工作情况,协调解决存在的困难问题,推进园区内保护管理各项措施落实到位。(记者林富榕通讯员林明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