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过去的第十届闽台对渡文化节暨蚶江海上泼水节,引起了包括央视在内的30多家媒体的聚焦,也占满了各微信朋友圈,直到今日仍意犹未尽。关于这一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创新,再次引发各方思考。谈历史文化遗产的“变”与“不变”,其实就是如何处理好继承与创新的关系。
去年11月,莫言到访泉州,谈起海丝文化遗产保护时表示,“保存是第一要义,但如果仅仅有保存,它终究是陈旧的,应该在保存、使用、传承中寻找灵感,汲取营养,与我们当下的生活结合,加以创新。只有在创造、创新之上的保存,才能历久弥新,也才能够产生无愧于子孙、无愧于时代的新的艺术作品。”
继承与创新是对立统一的关系。继承是创新的必要前提,创新是继承的必然要求。保护文化遗产要辩证地把握好继承和创新的关系,其继承和创新应是进化而非革命,应在继承中创新,而不是推倒一切重来。唯有创新求变,才能去其糟粕,与时俱进,才能积淀历史。但也必须防止“抛弃传承只谈创新”,否则历史文化的保护便成了无根之水,失去了原来的味道。
谈及文化遗产传承,不得不提另一件大事。前不久,国家文物局有关领导莅临石狮调研“海丝”申报世界文化遗产考察点时就指出,石湖古码头(林銮渡)、六胜塔等“海丝”古迹,见证了古代泉州海上丝绸之路中外经贸文化交流的昌盛繁荣。在开展海丝申遗工作的过程中,不要过度加工建设,要保护好史迹点原有的风貌,尽量保留原有的格局,确保古文物“原汁原味”,确保海丝遗产的唯一性、真实性、完整性。
笔者以为,林銮渡、六胜塔作为海丝古迹,其更是一种保护性而非开发性的资源,更要处理好发展和保护的关系。历史文化遗产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长期形成的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杰作,毁之不再生,催之不可成。
千百年来,海上丝绸之路留给我们的物质和非物质文化遗产多不胜数,其传承与创新是一个宏大的历史课题,非笔者一文所能企及,仅谈一己浅见。(吾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