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5日,记者从石狮市农办了解到,今年“美丽乡村”建设除了常规的市财政资金补助外,还将实行“新动作”,即从“美丽乡村”建设专项经费中专门安排500万元,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直接鼓励“美丽乡村”建设较好的村(社区)。
据介绍,此次“以奖代补”的奖补对象为2016年度开展“美丽乡村”建设的村(社区),按照“自愿申请、验收合格”的原则进行。有意愿申请奖补资金的村(社区)可向市农办村建股递交奖补申请,年终,市相关部门将依据福建省《美丽乡村建设指南》有关规定;村庄生态修复、传统村落和古厝保护、历史文化传承、环境卫生整治、污水收集处理和长效机制等完成质量;社会集资、村民投工投劳、财务制度规范等综合“指标”进行评定验收,完成最好的前六名可获得一定资金奖励。需要注意的是,所获的奖补资金只能作为“美丽乡村”建设专项资金,不得用于发放个人奖励补贴。
市农办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旨在用好用活“美丽乡村”扶持政策,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基层“美丽乡村”建设的积极性。(记者 林富榕 通讯员 吴剑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