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委市政府发出通报,表彰2013~2015年度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通报指出,2013年以来,我市各级各部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为根本,以争创全国文明城市为抓手,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在巩固中发展、在创新中提升,城乡文明程度和市民文明素质不断提高,为“质量石狮、实业强市”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思想保证、精神动力和道德支撑。
根据通报,市委市政府决定授予宝盖镇等30个村镇为石狮市2013~2015年度文明村镇,石狮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机关等142个单位(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学校、社区)为石狮市2013~2015年度文明单位(学校、社区),中国邮政集团石狮市分公司香江支局等42个单位为石狮市2013~2015年度创建文明行业工作先进单位,黄晋明等95名同志为石狮市2013~2015年度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工作者,石狮日报社、中国人民解放军73312部队等6对军地单位为石狮市2013~2015年度军民共建精神文明先进单位,林再贤等7名同志为石狮市2013~2015年度军民共建精神文明先进个人。
通报强调,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要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充分发挥模范带动作用,创造新经验、争取新成效。全市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市民要以先进典型为榜样,着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大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学校、社区)、文明行业的创建力度,不断提升精神文明创建水平,为推动“质量石狮、实业强市”建设做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