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积极协助人民法院执行,及时有效地执行生效法律文书,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精神,结合我院执行工作实际,凡举报石狮法院决定拘留的失信被执行人[石狮法院执行措施预警系统http://www.ssfy.gov.cn/12368]的位置,协助我院实际拘留到人(自然人的,为其本人;单位的,则为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的,按500元/人的标准给予举报人奖金,已被石狮法院采取拘留措施并正在执行的除外。
一、举报方式如下:
上班时间拨打石狮法院举报被执行人电话:0595-83283110,告知被执行人位置信息,并提供举报人身份信息。
二、奖金给付方式:
由石狮法院另行联系举报人给付。
三、其他事项
石狮法院将对举报人的身份信息保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