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长你好,易流态化固散货物是海事重点监管货种之一,如果船舶运载相类似的货物,请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申报,确保船舶航行安全……”在近期降雨、浓雾等恶劣天气来临之前,我市海事部门向辖区船公司、船代理、船长叮嘱到港船舶加强易流态化固体散装货物安全问题。
易流态化固体散装货物运输是近年石狮海运业新增的一项业务,然而,由于该货物本身含有部分细颗粒和一定量水分,如含水率超过一定标准,极可能导致沉船或倾覆事件发生。记者从市海事部门获悉,根据《水路运输易流态化固体散装货物安全管理规定》,我市特别加强对运载铁精矿、高岭土、红土镍矿等54种易流态化固体散装货物的安全管理,要求船东提前向海事管理机构和港口行政管理部门报备。《规定》还明确,凡使用船舶载运易流态化固体散装货物,其含水率不得超过适运水分极限;易流态化固体散装货物适运水分极限检测所需取样、制样、送检,由托运人委托交通运输部批准的理货机构进行;船舶装载易流态化固体散装货物前24小时,船舶或其代理人应当核对托运人或其代理人提交的相关检测报告等,确认货物适运。
据悉,近五年来,石狮市共有45艘运载易流态化固散货物途经,报备率100%。(记者 王国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