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工商登记制度改革的推广,市场主体准入门槛不断降低,越来越多的人试水创业,但当企业无法继续经营时,许多经营者因手续繁琐,可能会因为无法提交相关登记材料或注销时间过长导致无法注销无法办理注销登记,造成大量“僵尸企业”的存在。为解决企业“注销难”问题,进一步完善市场主体退出机制,市行政服务中心市场监督管理局窗口于2016年2月启动了简易注销改革工作,对商事主体法定的注销程序进行简化,既削减了登记流程,又精简了登记材料,达到了方便商事主体退出的目的,创业不再“进门容易出门难”。
据悉,简易注销改革主要的改革措施有两项:一是免于提交清算报告等材料。申请简易注销登记的企业可免于向登记机关提交清算报告及其确认文件、清算公告、清算组备案证明、分支机构的注销证明等材料,也不需要向登记机关备案清算组成员、清算组负责人名单。二是办理时间由2个月缩短至12天。以往,企业办理注销登记手续,至少要来市场监督管理局窗口两次,中间必须间隔报纸刊登公告的45天,所有程序走下来要两个月左右,现在最快12个工作日就能办结。市行政服务中心市场监督管理局窗口负责人介绍说,改革以后,免去了拟注销企业清算组备案的登记手续,并由工商部门代企业履行公告义务,时间缩短为10个工作日,现在企业只要来窗口一次、最快12个工作日就能办结。
简易注销登记适用于我市未开业或者无债权债务的有限责任公司、合伙企业,但分支机构和外商投资企业除外。我市实行企业简易注销改革以来,至今已有14家企业通过简易注销程序办理企业注销。(记者 吴汉松 通讯员 邱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