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无证驾驶机动车,年仅17岁的小石(化名)被石狮法院判处刑罚,考虑到小石的犯罪情节及悔罪态度,石狮法院决定将其送往帮教基地。据了解,这是石狮法院第二次将涉罪未成年人送往帮教基地。
9月3日15时许,小石酒后无证驾驶摩托车,与王某驾驶的小汽车发生碰撞,小石受伤,两车受损。经检测,小石血液中检出乙醇浓度为110.99mg/100ml,属于醉酒状态。经石狮法院审理,小石犯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一个月,缓刑两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在综合考虑小石的犯罪情节及认罪态度后,石狮法院认为其适合送往帮教基地接受帮扶,将其送到某公司接受两个月的帮教。
据了解,去年11月,石狮法院联合市总工会、市关工委在富兴包装材料有限公司成立首个青少年帮教基地。帮教企业不仅可以为未成年罪犯提供工作岗位和社会救助,还能引导他们学有所成,早日回归社会。(记者 郑秋玉 通讯员 陈莉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