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通道也被称作“生命通道”,是消防人员实施营救和被困人员疏散的通道,其重要性不言而喻。然而,近日,记者在走访我市街巷、小区时发现,消防通道被堵的现象普遍存在。
市区道路屡现“肠梗阻”
大仑街、新华路一带是规模较大的服装批发市场,聚集了许多商户。昨天上午,记者来到这里,发现这一带路的两侧一家挨一家布满了商户,几乎所有商户都有超出店面经营的行为。本来就不宽敞的通道,被商户摆出的服装架、货架挤占得更加狭窄,有的地方仅能容一人通过。市场两端的入口,要么被商户的物品占据,要么被停放的汽车堵住。“要是发生火灾,真不知道该往哪逃!”王女士是市场附近的众多住户之一,对于楼下消防通道被堵一事,她经常提心吊胆。灵秀路上的消防通道也被停放的车辆堵得严严实实。
在人民路、农贸路、琼林路等,消防通道被车辆违规停放的现象也普遍存在,一些街巷的显著位置虽设有“消防通道,禁止停车”的牌子,然而仍有车辆无视禁令停在这里,有的消防通道还被违章搭盖、私自堆放的物品等占据。
把好消防通道的第一道关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规定,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对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行为,将责令改正,处5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罚款。我市针对消防通道也有相关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应对占用、堵塞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等行为予以制止,制止无效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报告;城管执法部门对小区内违反规定停放的车辆,不听劝阻的,可以拖到指定的地点停放,拖车及车辆保管费用依法由当事人承担。
对于消防通道被堵的问题,物业、城管、消防要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职权范围内,严格履行监管职责,严惩违法行为。但是,这是一种被动监管,更多的时候,需要靠车主、业主等当事人的自觉守法,提高自身消防安全意识,把好消防通道的第一道关口。
11种情形的火灾隐患可举报投诉
为加强消防安全工作,消除火灾隐患,石狮市消防大队欢迎广大市民举报投诉各类隐患,举报投诉内容包括以下11种情形:
一是消防设施、器材、消防安全标志未保持完好有效的;二是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的;三是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四是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的;五是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设置影响逃生、灭火救援障碍物的;六是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或者未与居住场所保持安全距离的;七是生产、储存、经营其他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三合一”场所);八是在公共娱乐场所营业期间,进行电气焊、油漆粉刷等具有火灾危险的施工、维修作业的;九是使用假冒、伪劣消防产品的;十是在建民用建筑使用不合格外保温材料的;十一是其他火灾隐患和违反消防安全法律法规的行为。
本报提醒市民群众,消防不是儿戏,别拿生命当赌注。让出消防通道,是对生命的尊重,为自己,也为别人。(记者 张军璞)
版权声明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回到顶部
电话:0595-28985153 传真:0595-22567376 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田安南路536号五楼 站长统计
CopyRight ©2019 闽南网由福建日报社(集团)主管 版权所有 闽ICP备10206509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35120190010
闽南网拥有闽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闽南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