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展服务型制造专项行动计划的实施意见》,2015年泉州市将认定一批制造业与服务业融合发展项目,给予扶持和培育,申报工作已开始。
据介绍,制造业与服务业融合发展项目分为两个方面。第一项:支持发展服务外包支持生产性企业剥离服务环节设立服务外包企业,对剥离后新设立的服务外包企业,当年开展服务外包业务达到1000万元的,每家给予不超过20万元补助;对我市新设立服务外包企业,当年开展离岸服务外包业务达到100万美元的,每家给予不超过20万元补助;对服务外包企业承接单家制造业的研发设计、采购、运输、仓储、货代、流通加工、物流信息等两个环节以上的,且单家企业年度实际总外包费用达1000万元以上的项目,按第三方企业实际承接服务外包费用的5%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第二项:培育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鼓励和引导制造企业向前端研发设计、后端市场营销、售后服务、仓储物流、设备租赁等环节延伸拓展。对年生产性服务营业收入达3000万元以上且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首次超过20%(包括绝对控股的子公司)的企业每家一次性给予20万元奖励。
申报企业必须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且注册地、税务登记地及主要工作场所在泉州市辖区内;近两年内(截至申请日期)无重大质量事故,无违法行为或涉嫌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的情况;服务型制造企业业务范围需向前端研发设计、后端市场营销、售后服务、仓储物流、设备租赁等环节延伸拓展。
据悉,已申报并获得2015年省级工商物流专项资金补助的,原则上不再享受市级制造业与服务业融合发展项目资金补助。申报截至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