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日前发出“组织申报石狮市众创空间的通知”,石狮市将于近期组织认定一批市级众创空间。
“众创空间”是指在我市范围内由独立法人机构运营,集中面向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我市主导、优势产业的创业期中小微企业或团队,并自行或通过第三方专业机构为入驻对象提供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开放式的办公服务场所,是大众创新创业的公共服务平台。“众创示范空间”即从我市已建立的科技企业孵化器与新型孵化载体中认定一批机构设置合理,管理制度健全,创业导师团队具有较高的管理能力和经营水平,在创业辅导、创业投融资机制、技术咨询、人才培训、培育科技型企业等方面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的众创空间。
据悉,石狮市级众创空间应具备以下条件:拥有一支结构合理、创新意识强、服务能力新、较为稳定的运营团队,人数不少于3人,管理人员中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人员的比例占60%以上;配套设施齐全,环境优良,运营半年及以上,拥有3年及以上场所使用权,面积300平方米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不少于3000平方米;创客团队数量不少于5个或者培育初创期科技型企业不少于5家;拥有3人以上的服务团队,形成创业服务体系,能够为在孵企业提供创业咨询、辅导、政策、法律、投融资、人力资源和市场推广等方面的服务;在向入驻对象提供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开放式场所及服务方面有较好的机制和内涵,受到相关方面的好评,等等。
石狮市级众创空间(孵化器)申请截止时间为2015年11月10日,市科技和知识产权局将组织专家评估、实地考察,将择优认定一批市级众创空间,并给予一定的建设资金支持。(记者 刘永红 通讯员 柏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