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偿抢票是否合法应有个说法
有偿抢票服务涉嫌非法牟利,并让众多通过正常途径购票者感到焦虑和不公,有关部门必须对这种经营活动的性质予以准确界定。一旦确认其属于倒票行为,则应立即予以严厉打击,以维护春运期间火车票销售的正常秩序,并保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新年伊始春节临近,春运抢票大作战也进入了冲刺阶段。不同于前几年用刷票软件免费刷票的模式,今年,携程、去哪儿、智行、高铁管家等网络平台,纷纷推出有偿抢票服务。选好车次和抢票套餐,消费者还可以购买“插队券”提升抢票成功概率。一张回家过年的火车票,竟需多掏少则几十元、高至百余元的服务费,有媒体不禁质疑,互联网平台的有偿抢票生意与倒票黄牛有何区别。
2017年全国春运旅客发送量再创新高,将达到近30亿人次,因此今年春运也被媒体习惯性地冠以“史上最难抢票年”。而互联网第三方平台此时推出有偿抢票服务,把广大群众的“买票难”当做自己难得的商机,这种行为确有趁火打劫的嫌疑。
互联网平台的有偿抢票服务之所以引起了舆论质疑,首先是因为其对正常购票秩序造成了干扰。早在几年前,工信部就对那些免费刷票的抢票软件下达了封杀令。这些所谓的抢票“神器”,利用技术优势变相作弊,打破了购票者的机会公平。同时,这些“神器”加重了12306网站的拥堵程度,损害更多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利。今年,免费软件“进化”成了有偿抢票服务,但这种网上抢票行为造成的负面影响却没有改变,依旧侵犯了广大消费者的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同时加剧了有关网站的春运购票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