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7日上午,永春县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四十一次会议。会议由县人大常委会主任王文杨主持,副主任李江源、郑志刚、林玉品、郑兴洲出席会议。县政府副县长邵凡,县监委、县法院、县检察院相关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议审议、表决通过有关人事任免事项,颁发任命书,并举行宪法宣誓仪式。
永春县人大常委会决定任免名单
(2026年7月27日永春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一次会议通过)
任命洪泉泉为永春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免去周伯祥的永春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
永春县人大常委会任免名单
(2026年7月27日永春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一次会议通过)
任命郑英姿为永春县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主任;
任命李华德为永春县人大常委会环境与城乡建设工作委员会主任;
任命刘延军为永春县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
任命刘松宝为永春县人大常委会农村经济工作委员会主任,免去其永春县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免去陈金英的永春县人大常委会环境与城乡建设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免去陈忠东的永春县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免去康传宗的永春县人大常委会农村经济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永春县人大常委会决定任免名单
(2026年7月27日永春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一次会议通过)
任命郑明智为永春县科学技术局局长;
任命林荣福为永春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局长,免去其永春县林业局局长职务;
任命陈丽真为永春县民政局局长;
任命刘正利为永春县财政局局长,免去其永春县审计局局长职务;
任命郑东生为永春县自然资源局局长,免去其永春县水利局局长职务;
任命尤长新为永春县林业局局长;
任命潘茂林为永春县水利局局长;
任命王巧红为永春县卫生健康局局长;
任命颜群瑛为永春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免去其永春县卫生健康局局长职务;
任命李志榕为永春县审计局局长;
任命刘辉煌为永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免去其永春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职务;
任命尤成忠为永春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局长;
免去刘日新的永春县科学技术局局长职务;
免去赵金豹的永春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局长职务;
免去吴文相的永春县民政局局长职务;
免去周智鸿的永春县财政局局长职务;
免去陈东明的永春县自然资源局局长职务;
免去林志裕的永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职务;
免去梁建兵的永春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局长职务。
永春县人大常委会任命名单
(2026年7月27日永春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一次会议通过)
任命林明清为永春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永春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陈建聪辞去永春县人民法院院长职务的请求的决定
(2026年7月27日永春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一次会议通过)
接受陈建聪辞去永春县人民法院院长职务的请求,报永春县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永春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永春县人民法院副院长林明清代理永春县人民法院院长职务的决定
(2026年7月27日永春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一次会议通过)
永春县人民法院副院长林明清代理永春县人民法院院长职务。
永春县人大常委会任免名单
(2026年7月27日永春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一次会议通过)
任命张晓梅为永春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永春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李翔毅辞去永春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的请求的决定
(2026年7月27日永春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一次会议通过)
接受李翔毅辞去永春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的请求,报永春县人民代表大会备案,并报泉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泉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
永春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永春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张晓梅代理永春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的决定
(2026年7月27日永春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一次会议通过)
永春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张晓梅代理永春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报泉州市人民检察院和泉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