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泉州市公安交警支队联合交通执法局、城市管理局、“渣土办”等单位和部门,深入到渣土企业、各建设施工工地、石场、沙场、混凝土搅拌站等重点场所进行源头监管,与有关职能部门联合开展定期、不定期统一行动,重点查处渣土车涉牌涉证、假牌假证、拼装报废、超速行驶、超限装载、违反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标线、疲劳驾驶、不按规定线路运行、运输过程中未执行密闭运输,存在的滴、洒、漏或飞扬等违法行为等违法违规行为。
同时,配合环保、交通运输部门组成检查组,依托大气污染监测点,开展查处机动车超标排放专项检查,检测机构检测,快速排查可疑超标车辆,对于超标排放车辆环保部门依法发放整改通知书、公安部门依法开具违法通知书,予以罚款、交通运输部门依法依规对检测超标的营运车辆采取限制营运措施。
据了解,泉州市公安交警支队将专项行动与日常管理相结合,定点执勤与流动巡逻相结合,加强重点时段、重点路段的巡逻力度、巡逻频次,确保道路安全畅通。结合“逢五”及“酒驾”专项整治行动,加强机动车涉牌涉证、客车超员、货车超载、酒后驾驶等“五项十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11月4日至11月10日,共查处各类重点交通违法行为28045起。
泉州市公安交警支队还组织警力深入辖区重点客货运企业、学校、社区广泛开展“一盔一带”等交通安全主题宣传活动,利用路口岗亭LED电子显示屏及部设的广播喇叭播放“一盔一带”宣传口号等方式,有效扩大宣传声势。通过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双微”平台收集曝光一批典型违法案例,如占用消防通道违停被拖车、电动车不按道行驶等,进行曝光,加强震慑力度。同时向企业负责人、交通安全员通报近期事故典型案例,要求企业驾驶人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确保车辆安全设施齐全有效,严格按照指定时间、速度和路线行驶。11月4日至11月10日,共深入社区开展走访和提醒宣传41场次,组织随警采访7次,在市级以上媒体刊播稿件80余篇,发送警示提示短信740000余条,发布微博50余条,推送微信65条;分发宣传材料3200余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