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泉州市经信委印发2017年度市重点技术改造投产项目并启动2018年泉州市工业企业技术改造奖励申报工作。
据了解,泉州市共有18个项目进入2017年度市重点技术改造投产项目库。与此同时,2018年泉州市工业企业技术改造奖励对象为,在泉州市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行独立核算、诚信经营、依法纳税,有新增财政贡献地方留成部分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施的技改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已完成项目备案或核准、达到入统条件和按时报送投资数据、投产,并已纳入2017年度市重点技术改造投产项目库;申报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在奖励条件上,技术改造项目经过第三方机构的完工投产评价,评价结论为“通过完工评价”,项目完工时间(以第三方机构认定的日期为准)符合技改奖励资金政策规定;技术改造项目购置生产性设备金额(以第三方机构核定的数额为准)达到300万元以上(含);企业2016年度对财政贡献达到50万元以上(含);企业2017年度对财政贡献较2016年度同比有增长(含持平),且增幅达到20万元以上(含)。
在奖励标准上,根据《泉州市工业企业技术改造奖励实施细则》,省、设区市、县(市、区)财政通过调整部门支出结构,统筹预算安排,以企业技改项目完工投产前一年对财政贡献地方留成部分为基数,从完工投产当年起连续三年,按企业对财政贡献地方留成增量部分的40%实行奖励,其中,省级承担30%,市、县两级财政承担70%。
符合条件的企业可于6月18日前申报。(记者黄文珍通讯员谢坤霖)
版权声明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回到顶部
电话:0595-28985153 传真:0595-22567376 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田安南路536号五楼 站长统计
CopyRight ©2019 闽南网由福建日报社(集团)主管 版权所有 闽ICP备10206509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35120190010
闽南网拥有闽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闽南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