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泉州市经信委获悉,日前,2017年福建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申报已完成,泉州市共有55家企业获得推荐。
据了解,根据申报要求,其中,企业上年度营业收入2000万元以上,上年度营业收入增速不低于15%或近两年平均增速不低于10%。专项条件包括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新颖化四个部分。
在奖励政策方面,据了解,对经认定的福建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由省经信委、财政厅联合授予“福建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称号,并由所在设区市经信、财政部门从省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转移支付资金中,对每家企业给予一次性10万元左右奖励。(记者黄文珍通讯员陈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