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南网4月23日讯(闽南网记者 陈玉玲 通讯员 庄承汪)日前,在泉港区峰尾镇垃圾中转站旁,一名老人被一辆无牌电动车撞倒受伤,肇事电动车的驾驶人却逃逸了。逃跑就能免受处罚吗?答案当然是否定的,泉港交警介入调查后,很快就找到了肇事逃逸的驾驶人。
4月6日清晨5时36分许,泉港交警接到报警后,赶到现场调查。因事发路段没有监控,且照明条件较差,当事人对于事故时间、肇事车辆等关键信息均一无所知,给侦破带来了很大的难度。民警调取了当事人行走的路径监控,逐步排查。可惜的是,由于事故时间和肇事车辆不确定,在调取了大量的监控视频后,调查没有进展。
监控画面
就在调查陷入困境时,细心的民警发现,事发时间段有一部危化品运输车经过。随后,民警立刻通过卡口查到车牌联系到危化车的驾驶员,并通过该公司提供的行车记录仪,捕捉到肇事逃逸车辆的行驶轨迹。最终,民警结合视频监控、卡口信息,研判到肇事车辆信息,于4月8日确定了该起事故的肇事者为黄某,男,今年54岁,峰尾镇诚鹏村人。
经传唤,黄某到交警大队投案。黄某称,事发当天凌晨4时40多分左右,他驾驶一辆无号牌二轮电动车从家里出发要去某码头上班跑船,当时天没亮,又没有路灯,路面一片漆黑,行驶到峰尾镇垃圾中转站时,突然发现车前方有行人,来不及刹车就直接撞了上去。
事故发生后,黄某急着去码头上船出海,看到行人还能正常讲话,就直接离开了现场。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