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都网—海峡都市报讯 为规避执行,老赖们可谓耍尽花招,法院在执行中困难重重。昨日,泉州中级法院对去年执行中的32起典型案件,通过媒体集中曝光。中院相关负责人表示,在接下来的“猎狐行动”中,执行人员将开展包括限制乘机等高消费行为在内的一系列措施,集中治理那些拒不执行的老赖。
从2000年至2005年来,因经营需要,石狮人张再添陆续向庄某霜借了55万元。但这笔债他一拖就是6年,无奈之下,庄某霜把他给告了。很快,石狮法院对此作出一审判决,决定查封、拍卖或变卖张再添址在石狮市建德花园二期的一处房产,以资抵债。但判决引起张再添前妻陈某蓉的不满,随即上诉至中院,理由是:她和张再添已经离婚,房产归她所有,不属于夫妻共有财产,张再添的债务与她无关。
中院审理查明,张再添与陈某蓉于2005年12月8日办理离婚手续,约定这处房产归陈某蓉所有,但双方未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或备案。而张再添出具的两份借款凭据上显示,他向庄某霜借款的时间分别为2005年12月25日和12月28日。但石狮警方侦查发现,这份借款合同是张再添篡改的,实际上这55万元借款是他陆续向庄某霜借来的。
中院审理认为,张再添所借款项时间发生在两人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应属夫妻共同债务。另外,张再添与陈某蓉签订的《离婚协议书》中,对该房产的分割仅对他们夫妻内部有约定力,对外没有约束力。同时,陈某蓉没有将房产共有财产的状态改变。最终,中院驳回陈某蓉的起诉,并启动对该房产拍卖程序,拍卖成交。不过,因种种原因,此案尚未完全执结。 (本网记者 韩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