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厝边记者 杨梅香
70多岁的王阿婆拄着拐杖,颤巍巍地走进泉州市通淮公证处。她想办一份遗嘱公证,把一套集资房留给二儿子。公证处见老人生活困难,为她申请法律援助,以免费办理公证。上周,阿婆免费拿到了公证书,心里的石头总算落地了。
王阿婆是鲤城人,已经70多岁了。早年,她的丈夫在矿上打工,得矽肺过世,留下一套40多平方米的集资房。这些年,她身体不好,花了两个儿子不少钱治病。特别是老二,以打工为生,还要供孩子上学。“就只剩下这套房子了,想留给老二。”
得知老人的心愿,通淮公证处答应为其办理一份遗嘱公证。同时,鉴于老人家境困难,他们还建议阿婆申请法律援助。这样,公证处就可以免费为她办理公证了。上周,一切手续备齐后,老人免费拿到了公证书。
泉州市通淮公证处副主任林时发:办理遗嘱公证,当事人需要提供个人身份证明以及相应的财产证明,如果行动不便,也可以邀请公证员上门办理。但前提条件是,当事人必须神志清楚,有行为能力,遗嘱中的财产必须是个人的合法财产,同时遗嘱的内容也必须合法,不能剥夺无行为能力或无独立生活能力人的继承权。
经济特别困难的当事人,在办理公证事项时,可以申请法律援助。申请时,当事人必须准备好经济困难的相关证明材料,再向法律援助中心提出书面申请。经审查后符合条件的,由法律援助中心出具指定公证机构提供法律援助的通知书,公证机构据此减免公证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