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林小明
本报讯 抢劫被追赶时,21岁的夏某竟持刀左捅右刺,连伤数人。昨日,晋江法院一审以犯抢劫罪,判处21岁的夏某有期徒刑11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并处罚金3000元。
去年国庆后,夏某没事做,身上又没钱花,心里琢磨着如何捞点钱花。夏某觉得,在按摩店上班的按摩女干的都不是正当职业,如果找这些人下手,也会比较安全。去年10月15日晚,他雇乘摩托车来到晋江陈埭涵埭,买了把水果刀,进了家按摩店。谈好价格后,按摩女丁某便开始帮夏某按摩。突然,夏某双手掐住丁某的脖子,致其晕倒过去,随后抓起丁某的钱包往外就跑。
“抓住他!”夏某刚将钱包内的几十元取出,就有3名男子持棍追赶上来。夏某吓坏了,持刀乱捅。慌乱中,他看到路边停着一辆自行车,本想骑自行车逃跑,但被一旁的车主拦住。夏某不管三七二十一,持刀划伤车主王某的手,骑着自行车就跑。没跑出多远,夏某便连人带车摔倒在地。
这时,重庆人谭某驾驶摩托车经过。夏某上前跨上车,持刀胁迫谭某带他离开现场。谭某在反抗时,腰部被捅了一刀。乘车逃跑不成,夏某只能继续徒步逃跑。可没跑多远,便遇到巡逻队,被当场拿下。
法院审理查明,夏某为抗拒抓捕,持刀捅伤路人周某、谭某、王某,后又窜至一民宅取出一把菜刀反抗,在涵埭村大道被巡逻队员抓获。经法医鉴定,周某的胸部重伤,伤残等级为八级;谭某和王某均为轻微伤。